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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day, February 15, 2015

Ender's Game

最近看了一部科幻小說,《戰爭遊戲》(Ender's Game)。

話說我本來想借飢餓遊戲第三集,明明在電腦見到在圖書館的書架上,去到書架就找不到。突然見到一本XX遊戲,拿來一看,噢,原來並不是飢餓遊戲,而是戰爭遊戲!看封面的介紹,像是大有來頭。份量約四百多頁,讀者對象應該是 young adults,感覺上輕快易明,於是借來一看。

看畢後,覺得很正。故事背景是未來的地球,經歷了兩次外星蟲族的入侵,為了應付第三次入侵,會在地球上挑選優受的小孩接受訓練。主角安德便是其中一名小孩,故事便是講述他被選入訓練學校直至打敗蟲族的經歷。

在我的角度,其實我不認為這是科幻小說,這是一部以科幻作包裝的小說。如果只講科幻,在發表的年代或許驚為天人,但在今天的眼中,不是甚麼新事物了,例如故事中的網絡世界,在今天已得到廣泛應用。故事中戰鬥學校常用的電子書桌,雖然今天電子校園仍未普乃,但在發達地區哪有小孩未用過平板電腦?重力的控制在今天仍未可行,但已有不少科幻故事有所描述,哈哈,打機時我也在無重力狀態下作戰呢!

隨著時代的改變,新的科技會漸成落後,但好的故事當中所帶出的訊息,是永垂不朽的。在今天的用語,安德應該是「資優」兒童,資優兒童會有乜壓力,相信此書會給予大家部分答案。作者創作故事的時代,正正是東西冷戰,故事中的地球政治氣候亦帶有這個氣味。雖然東西冷戰已結束,但環顧四周,宏觀如世界大事,抑或在彈丸之地的香港,政治生態也是這個樣子,權力與利益的遊戲!

在香港,大部分人,包括小弟,並沒有受過軍訓。我相信受過軍訓的話,閱讀此書會更能找到共鳴。

實在很奇怪,為甚麼很多近代外國經典小說在華文世界未受重視呢?

例如 The Lord of the Ring 亦是一大經典,但若非有 Peter Jackson 的電影版走紅,相信今天在香港不會有多少人知道。

Philp Pullman 的 Dark Material Trilogy,大家聽過嗎?也是經典作品,可惜早幾年第一部曲的電影黃金羅盤未能走紅,現今在書店也難以看見有關小說。

Ender's Game 的出現、走紅年代,正好是我的讀書時期,但並未有師長向我們推介這青年讀物呢!

該小說在推出時,同一年內奪得兩個科幻小說大獎:Hugo award, Nebula award!

上 wikipedia 一查,這個 Ender's Series有好幾部,作者 Orson Scott Card,是至今唯一一位連續兩年套得這兩個科幻小說大獎,分別是 Ender's Game,及這個系列的第二部:Speaker for the Dead。

想借第二部來看,原來暫未有中譯本,更不用說這系列的其他幾部,以及作者的其他作品!我所看的《戰爭遊戲》,是由少年天下於2013年出版。看 Wikipedia ,台灣在2005年出過另一個繁體版,而大陸在2003年也出過簡體版。留意,無論是2003、2005還是2013,均與英文原版相差了好一段時間!或許這類小說真的不合這地區的口味。香港人最熟識的科幻作品,應該是衛斯里系列?

個人覺得,科幻小說不受重視,或許與我們的教育有關。科學教育,科普作品,科幻小說,三者可謂相輔相成。有這個思維,才可接受到這類作品,而這類作品,亦可以刺激我們的思維!

少年天下於2013年出的版本,相信出版視是希望藉著2013年的電影版會帶起熱潮催谷銷量。可惜電影版也不是突出,在華語地區亦未受重視,坦白說,我個人甚至沒有印象在香港上映過這電影。事實確曾上過,可能那段時間我在處理結婚事宜並未留意。

有朋友說電影版其實很爛,但我看完小說版亦很有興趣看看電影版。果然,三個字,爛得很!

有如哈里波特電影版,我覺得這類電影最大問題是假設了觀眾看過小說,以致角色的朔造十分薄弱。如果未看過戰爭遊戲小說,你是無法理解各人的行為舉動,一切也變得不合理!

更甚者,是刪去了地球方面的故事,只集中在安德身上,你會覺得是看著一班傻仔糊裏糊塗唔知搞乜,但最後拯救了全世界!



Sunday, August 10, 2014

誠品商場化嗎?

今天讀報,讀到一篇有關誠品的文章: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40810/18827431?top=12h

四年前鬍鬚曾訪台,得知誠品想進駐香港,我都半信半疑,以香港這個租金,做到嗎?
(見此文:http://deadfatboy.blogspot.hk/2010/09/follow-up.html)

兩年前到台灣,是我第一次,亦是至今唯一一次去台灣,我發覺原來誠品也不是甚麼文化神話,商品各適其適,應有盡有,原來也是一個商業品牌罷了,資本主義的生意,來香港這個資本主義之地,又怎會不行呢?只是我一直道聽途說,把「誠品」套上了文化光環罷了。
(見此文:http://deadfatboy.blogspot.hk/2012/04/20125.html)

不知是否我兩年前去的台灣誠品店太商業化,還是大部分港人去的誠品店太書店化,我覺得多人也把誠品的文化價值神化了,大家也在旨望誠品的引入能推動本地的文化普及似的。尤其是剛開始時,大家好似忘記了香港傳統的大小書店。是大家覺得本土書店做得不夠好嗎?

台灣,誠品也是一個商標,可能對文化也有所推動,部分分店太商場化,但誠品,也是佔整個台灣文化的一部分而矣,不喜歡商場化的誠品,還有很多大大小小的書店,文、史、哲、理、消閒、應用,各類書籍應有盡有。

香港,就算你計唔計誠品,書種都較台灣小。特別是對我這種喜愛閱讀理科書籍的人士,科普讀物與台灣比較起來就更是少之又少。

但香港同台灣這個差異,是因為香港傳統書店不夠落力嗎?

說到底,書店的角色除了推動文化發展之外,也只是一盤生意。有甚麼類型的客,商店就提供甚麼類型的服務。在香港就算勉強引入很多嚴肅性的書籍,到頭來也只會無人問津。

與其說香港誠品商場化,其實台灣誠品已是商場,甚至是香港的書店誠品化。這個誠品,是真實的誠品。

不過誠品這個偽光環,也有其好處。起碼開業初期,令本地書店不敢怠慢。如兩年前銅鑼灣商務的大翻新,相信也與誠品有關。時至今日,誠品這個「衝激」已經「消化」了。誠品也好,三中商天地大眾也好,也是一盤生意,也在尋找在香港生存之道。「商場化」,本身已存在,來到香港這種「商場」,順勢而矣。三中商,其實算係無咁商場化,但更年亦多賣了很多其他東西。例如數百元一個護墊。哈哈,要閱讀當然要有良好的姿勢XDDDDD 有沒有效,各有各說啦。單從賺錢而言,這些東西更好賺,只是店舖也有甚文化良心,一直抑壓非書類商品的佔店的比重,但如果情況繼續,還能捱得住嗎?

唔知大家有無留意,無論在誠品還是其他本地書店,兒童部也越來越大?家長的錢是最易賺吧!人人也想贏在起跑線。這班被迫睇書的小孩,二三十年後,不知會否厭惡睇書呢?未來的書店發展如何,都係睇呢班小孩!

Sunday, May 26, 2013

爆漫

終於看完漫畫《爆漫》。

簡而言之,這是一個關於新進漫畫家的奮鬥故事。一部講述漫畫的漫畫,很有趣。從故事中,大家可以看到一部漫畫的創作過程,包括構思、作畫、投稿、連載等等,亦有描述編輯/出版社與作家的關係,更重要,分析出現今流行漫畫的主要元素!雖然題材關於漫畫,但對所有有志創作的人,實在不容錯過。

更甚者,對於有志追尋夢想的人,更值得一看。此故事的另一個譯名《食夢者》,就是以夢想作為食糧的人之意吧。

如上一篇文章《行運超人》所言,《爆漫》、《死亡筆記》、《行運超人》的故事,極有可能出自同一人之手。

爆漫中,提出了漫畫有兩大派,王道及邪道。王道即是那類邪不能勝正的熱血英雄故事,而邪道則較為陰暗嚴肅。行運超人題材算王道,但英雄不夠型,不可算是王道吧。而死亡筆記,很明顯算是邪道了。書中亦有提及,太嚴肅的不會被大眾受落,我們可見死亡筆記間中亦會有些爛 gag,亦有些較軟性角式調劑一下。而到了爆漫,則是王道包裝的邪道漫畫吧,俊男美女,沒有拳打腳踢,取而代之是漫畫家的競爭。王道三大元素:努力、友情、勝利,亦貫穿整部故事。

哈哈,看畢爆漫後,回想以前自己覺得好看的電影、小說、漫畫,或多或少都帶著爆漫提及的元素,像是用另一角度欣想創作似的。

夢,確是一件美好的事情。最近一則新聞,一個尖子高材生放棄高薪厚職去做巴士司機,有人會話浪費立稅人金錢,我又唔係咁睇。學校所學的知識是死的,單從知識而論,任何人都可以上網下載美國著名學府的課堂影片及筆記來研習,但校園生活的所見所感對人生的影響,並不是從1011001010111010這些數據中吸取。這些非課本上的所學,在適當時候任何崗位皆會受用吧。這個追夢的勇氣,做事的決心,不知是從何而來,但肯定能輔助他通往成功吧。


Sunday, May 19, 2013

行運超人

近來心血來潮,把漫畫《行運超人》看了一次。

中學時曾看過行運超人動畫,覺得十分搞笑。每集也對付奇奇怪怪的外星人,倚丈運氣,行運超人每每也能扶扶碌碌得以取勝,加上努力超人的剛直,每次也一本正經地猜想行運超人取勝的關鍵,似是而非,兩者的化學作用產生不少笑料。後期去到英雄星拯救大危機,更出現連綿多集的劇情故事,很有劇力。

那些經典對白,一直未有忘記:

我雖然一無所長,毫無實力,而且一世扶碌,但係我就係全宇宙最夠運的正義英雄,行運超人,駕到!

一要努力,二要努力,三四五六都係要努力,努力超人,駕到!

已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很多時我也覺得自己欠缺了些少運,在這社會打滾越久,就越有這個感覺,想找些輕鬆舒懷的作品一看,突然想起行運超人,漫畫我倒是未看過呢!

單行本頭三卷,也是行運超人對付外星人的情況,後來還有努力超人的加入,每一篇也是如是,持續了三卷,說實話以煲漫畫的角度真是幾悶,當年動畫每集一個故事,當成輕鬆小品來觀看就不錯。

勝利超人,友情超人,以及英雄星的故事線出現後,劇情就大大吸引。

原來當年動畫版的故事,只佔漫畫版約三分之一,而且這動畫版結局也與漫畫劇情有出入。

記得看動畫時,努力超人是一個很吸引我的角式,「努力加油,永不言敗」,是他的金句。雖然努力,但欠了些少腦筋,只有一股蠻頸,幸好有行運超人在一起,每每也能化險為夷。他對努力的執著,更令人感動,是典型的熱血男吧。

來到漫畫版,勝利超人這角色較努力超人更搶鏡。看似為求勝利不擇手段,但事實上,他對勝利的執著,不只是得把口,而且有實際行動和策略!在英雄團隊中,可以說是最可靠的一員,是勝利的關鍵所在!印象中,他是唯一一個曾在故事中勝過行運超人的一人,雖然只是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例如襯行運超人展出 V 字勝利手勢時出一個「搥」,於是就當是猜拳贏了,哈哈……但這種對勝利的執著和堅持,確是令人感動。

而故事中每位角色,奇實也是現實的寫照。
天生美麗子靠個樣四周觀音兵得人憐愛……
豬木笨子奇醜的外表今人人見人憎,但原來是富有千金,而且見識廣博……

男性浪漫主義的極致 -- 浪漫超人
靠著靈感和直覺,令超人們吃盡苦頭的靈感太狼……
天才超人天才橫溢理論多多,但有時好似講多個做,有點馬後炮……
友情超人,交際是手段,因時度世,當然也有出賣友情朋友的時候……
實力強頑,以改造世界為己任的救世超人……
堅毅不屈的努力超人……
對勝利執著的勝利超人……
一世夠運的行運超人……
……

 這些特質,都是社會上很多很多人的寫照

不過在這個故事,運氣才是王道,努力也好,友情也好,對勝利執著也好,有強頑實力也好,欠缺運氣,一切也是徒然。或許,現實就如此……

想到這一點,心情不禁灰爆……或許,作者也是在苦笑,以詼諧包裝這個故事出來。

這個作者夠境是何許人呢?他的畫功……相信不少人也畫得較他漂亮!

好奇之下 google 一下,實在令我大吃一驚。他是《死亡筆記》的作者!

這消息好像未經證實,但也有不少證據。

我不是指同一人畫,而是故事出自同一人之手。死亡筆記,故事和作畫是兩個人呢。

很難想像兩部風格如此不同,竟由同一年構思出來。一部搞笑,一部食腦的啊。

但細想一下,努力超人猜度行運超人的所謂致勝原因,勝利超人、天才超人的計謀策略,也活像夜神月、L、M、N之間的奇謀妙策!

直致今時今日,我也覺得夜神月是很有實力,贏L,是因為較 L 想多一步,而敗,是敗於命運!行運超人當中的隱喻?

這對故事作畫組合,還有另一部作品,名叫《爆漫》(或稱為《爆漫王》、《食夢者》),當中一些寫故事那人的手稿,爆漫中的漂亮女角,在手稿上竟然活像天生美麗子!

我還未看完爆漫,這是一部講述新進漫畫二人組合的故事,與兩位作者一樣,漫畫中的主角就像作者也是一人作畫一人構思故事。其中一個主角的叔叔,在該故事中是搞笑英雄故事《超英雄傳說》的作者,而《超》就像極《行運超人》,《超》的「漢浪漫超人」就像極《行》的「浪漫超人」。因此,有人推斷死亡筆記的作者就算不是行運超人的作者,也是與之有關的人。

暫時所見,《爆漫》是一部強調夢想、友情、堅毅、努力的故事,希望故事發展下去不是往運氣走。也許,作者已憑實力闖出一片新天地,擺脫了一切皆是命半點不由人的自怨自艾心理。

Thursday, April 07, 2011

攝影師之X

去年,某台灣出版社(我忘了是哪出版社,叫作出版社 A 吧) 翻譯了一本攝影書。

作者:Michael Freeman
原書名:The Photographer's Eye
中文譯名:攝影師之眼

這本書賣得很好。

後來,再行書局,見到一本封面設計差唔多,也叫攝影師之眼,作者也是 Michael Freeman。奇怪,無理由出兩本吧?

看真一點,那本書的原書名是叫 The Perfect Exposure,中文譯名是《攝影師之眼:超完美曝光》,再看看出版社,是另一家 (這兒我叫作出版社B)。

該本書或許也是好書,但我覺得這家出版社 B 實在很 cheap,見人家出版社 A 那本《攝影師之眼》好賣,自己拿了同作者的另一本書中譯版權也無可口非,但這本的英文原名哪有攝影師之眼?硬要叨上一本書的光,還要是另一家出版社出的書,夾上攝影師之眼五個大字,實在卑劣。更甚,連封面設計也抄了八九成!別說跟英文原版,我上 amazon.com 所見,該兩本書的英文原版封面是和中譯版很大分別。我個人較喜歡中譯版攝影師之眼的封面多於英文版,很明顯是出版社 A 的設計師心血之作,就這樣給人家抄了,實在可惡。

近來,行街見到出版社 B 出了一本叫做《攝影師之心:超完美構圖》的書,但這本書連作者也不是Michael Freeman,繼續借當初攝影師之 X 的名號來作號召,實在可惡!此書作者是 Harold Davis,英文原書名是 Creative Composition: Digital Photography Tips and Techniques。

近日,得知出版社 A 即將推出《攝影師之心》,這本可是真正稱得上攝影師之心。Michael Freeman 的作品,英文原名叫做 The Photographer's Mind。

翻譯書名這東西,你話這個名貼題,我吹你唔脹。但兩本攝影師之眼,封面設計有八九成相似,這也是如有雷同實在有點過份!

本文所講的四本書,或許四本也是好書,但出版社 B 的行為實在卑劣。

大家看看,將來會否出甚麼攝影師之口、攝影師之耳、攝影師之腦、攝影師之魂……看看作者是誰,出版社是誰。

Saturday, January 01, 2011

The Mother Tongue

近日看了 The Mother Tongue 的中譯本,名為《布萊森之英語簡史》,作者是 Bill Bryson (布萊森)。

死肥仔竟然會去看語文書?哈哈哈……在書局無聊翻了幾翻,已被深深地吸引,於是便購下來。

這並不是一本語文書,就如中譯本的書名,這是一本有關語文歷史,尤其是英語歷史的書籍。

由幼稚園學ABC計起,我學了英語廿幾年,我都覺得自己學得很差,可能自己沒有甚麼語感,另外字尾的變化也弄得我一頭霧水。我覺得英語實在有太多例外情況,無論拼字、讀音和文法,都有數之不清的例外,實在令人很氣餒。無論怎樣看,英文的拼法都應該和讀音有關,但相似拼法的生字,讀音截然不同,這種情況常會遇見。

這本書,不能令我的語文能力更上一層,但它搞清了我很多對英語的懸疑。是人的問題吧?自由、包容的民族,產生出這種語言。看似沒有權威的規範?規範就在日常大家的習慣之中,亦會隨著時代、潮流而改變,生生不息。你知道嗎,當 you 所指的是單數名詞,在幾百年前你可配以單數動詞,例如 You is a man,這在幾百年前的英語文法上完全正確。為何變成今天的 You are?也是人的問題。讀畢這本書,令我了解到不少英語的發展,確是有趣。

書中末部,作者提及很多學者都認為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最終會發展成兩種獨立的語言。此書於1990年出版,如果事隔廿年後的今天出個新版,不知作者有何新的看法?我覺得這廿年來,有三個原因,會令英式、美式英語(甚至其他港式、乜式物式的英語),走向一致。一,荷里活電影。二,軟件工業。三,互聯網。

荷里活電影,把很多很多美式英語輸出全球,這是不爭的事實。
美國擁有頂尖的科技公司。雖然很多軟件都有進行本地化,但要閱讀最新資訊,最豐富的文檔,還是以美式英語當道。
加上互聯網,美式英語的輸出,實在無可抵擋。

資訊的流通,令世界變平了,英語世界也如是吧?

還有,英語發展多年,規範不一的情況會在這個時代出現嗎?這裏,我覺得是人和機器的角力。要發展出一個系統,讓人類可用人類語言和機器構通。如果要選英語作為這種語言,你認為在程式中加入很多很多conditional statements 來處理很多例外情況較容易?還是把英語作出規範來得容易?我覺得是後者。不過作出規範後,我估略懂英語的人進行些少學習後都讀得懂規範英語,但是,這一定不會是漂亮的語言。

Sunday, January 10, 2010

被騙

近年我在追看一本名為 Liar Game 的漫畫。最近發現出了一本名為 Liar Game 短篇集的漫畫,於是買了來看。被騙了,原來內裏多個故事,只有一個和 Liar Game 有關。其實那一個故事,求其塞入一期單行本也行吧!為甚麼要獨立出一本,夾雜其他故事出來儉財呢?實在可惡。其他故事不是唔好看,但不是好就要買吧?最唔順氣明厄追開的讀者落搭!頂佢個肺。看一看出版社,原來是天下。這個天下同風雲的天下是同一家嗎? @%$$@#$#@#

Sunday, February 01, 2009

嫌疑犯X的獻身

這個週末假期,看了一部小說,東野圭吾的《嫌疑犯X的獻身》。這即是早前上映的神探伽俐略電影版的原著小說。
細節上,小說版和電影版是有些出入,但大致上電影版也捉到小說版的神髓。
一個最大的分別,是小說版並沒有「內海薰」這角色。我想是因為拍電視、電影時,製作公司為了吸引更廣的觀眾群,所以加入這個女主角吧。
這部電影實在拍得不錯,要把小說改成電影實在不易,看過不少失敗例子。有些拍得好的,其實與小說相比實在是兩個故事。要跟貼原著?但又拍得走馬看花東拉西扯的。這部有九成也跟原著吧,但也拍得很好。有些細節雖然沒有畫公仔畫出腸,但看完小說後發現和我的想像也大致相同吧。
電影版在我未入場觀看時,我沒有想像過結局是如此沉重。看他的宣傳、海報等,也不覺有沉重的氣氛。以故事來說這結局很好,但個人覺得實在太沉重了。小說版中,湯川知道真相後,的表現和所受打擊、石神的內心刻畫,也比電影來得深入,讀後更覺沉重。
電影中,其實我對靖子最後會走出來自守實在有點不能理解。當初想掩飾罪行,其實是為了女兒吧。就算在佢未知道真相時,也得知石神已為他頂罪,那時就不會良心發現?知不知道石神究竟如何助他們瞞過警方,我覺得分別不大,為何在知道後就內疚自守?在小說版多了沉重的一筆,令整個舉動在我看來更合理,不過也更加殘引。
書名《嫌疑犯X的獻身》實在很有意思。X在數學上,常用作表示方程的未知數,或者是函數的自變數。而這故事中,嫌疑犯亦蘊含著兩個雙重身分。解得開這個方程就能求得未知數,就像警方/湯川要解開迷團找出凶手般。但原來在石神的設定下,這個不是方程,而是函數,你是要從正確的定義域中找出相關資料輸入正確的函數中得出函數值!
正如石神所說:「問題並不困難,只是看準人們思考上的盲點。看似幾何的題目,其實是要用代數的技巧來處理。」
實在佩服石神那股堅定的決心。多少人能究為自己的理想去執著?為自己的愛去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