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June 15, 2009

方中有圓

今天同事問我一道題目,是取自TVB週刊:
方中有圓
圖中黑色部分所佔的面積還是紅色部分所佔的面積較大呢?

當時我想了三四分鐘也想不出答案。那時我直覺上覺得這類八卦雜誌的IQ題,應該不須太多數學知識,當中必定有些巧妙之處,不用運算便能「看」出答案,例如從圖形的拼砌入手。但想了一會我還未能想出來。

實在不服,還是用數學方法吧。放工乘車途中,我心算不用兩分鐘便計出黑色部分和紅色部分的面積之比的真確值了。當中涉及初中圓面積和比例的概念。

問題雖然解決了,但內心仍然覺得當中是有一個既巧妙又漂亮的方法,只是我未能想出來。
我這種想法實屬迷信,太不理智了,但我仍在思索中 -___-

大家會否覺得奇怪,我說「初中」圓面積和比例的概念。無錯,現今香港的數學課程,這些圴屬初中課程。

與我差不多年紀的朋友會否覺得奇怪?圓面積和比例我們在小學時已學過了。

奇實我也覺得奇怪,特別是圓面積。

現在小學依然會學正方形、長方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和梯形的面積公式,但是圓面積則排諸於外。其實不算是太難吧?就算現在初中來學,也不是從甚麼嚴格論證出發,只是從直觀入手。大家當年看兩看 ETV,也很容易接受圓面積=pi*r^2吧?

比例在小學則較難處理。

記得小學時學比例,不是正規書本上的內容,只是學能測驗的推理題須用到比例,老師因而教授。當時我留意到一個怪現像。

話說小學年代我和臭機在數學科的成績可算是叮噹馬頭,大家的數學測驗考試也近乎滿分。但在做那些比例的推理題時,臭機竟然炒粉,但我又唔覺得是甚麼大問題。那時我不知是何固。

十幾年後回想起來,其實都想到一些原因。那當然不是因為我數學能力比他強,反而是恰好相反,其實是他比我認真得多吧。當時我其實沒有怎樣想過當中的概念,只是全盤接受老師教導,把比當成分數處理。那個冒號看成分數線,左邊的數當分子,右邊的當分母。我就是這樣去做那些題目。

人大了回想起來,如果我們認真去思考比的概念,實在幾難搞。當中涉及把現實的量去抽像化處理,與一般小學生的習題很不同的。

雖然老師口中話當分數做,但細心去想其實大家會有不同之處。
例如:
6個橙的2/3,是4個橙。
5個蘋果的1/4,是5/4個蘋果。
留意,橙依然是橙,蘋果依然是蘋果。

但比又如何呢?
甲有5個橙,乙有10個橙,甲的橙比乙的橙是 1:2。
甲有12個橙,乙有24個橙,甲的橙比乙的橙是1:2。
兩個情境的數目完全不同,但考慮比時,他們是一樣的。
再來看看:
甲有24枝顏色筆,乙有48枝顏色筆,甲的顏色筆比乙的顏色筆是1:2。
看到嗎,這次考慮另一種對像,但我們仍是用「1:2」來代表。
只是簡單地不用單位相除便可?也不是呢。
例如:
甲有4個蘋果,乙的顏色筆長8cm。
我們不可把蘋果數目和長度來「比」。
幾時得幾時唔得?
點解得點解唔得?
點解不同的對像可以歸約成同一個形式來表示?
這些那些
實在太多太多問題要處理。

一係就抱著我當時的讀書態度吧,老師話係咁就係咁。咁樣做就煩少好多。

教育的理念不是想培育應聲蟲吧,但偏偏我們的社會就是想所有人也是應聲蟲,甚至是僕人,對上頭不會say no的奴才。

突然想起友人的一句話:
這個社會需要乜野人,我們的教育就是提供這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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