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January 29, 2011

Browser 加速

現在大家開著部電腦,大部分時間用來做乜?好多人都是用來上網吧?上網要快,除了網絡外,Browser 也很重要,不同 Browser 可以差好遠,正如上文,我強力推介 Mozilla Firefox 4 和 Google Chrome / Chromium。


有沒有方法可以更快!答案是有的。現在同大家講講吧。唔好開心住,我諗我這兒所講的方法無乜人合用,因為是 Linux 的,而且我假設你的電腦只有你一位 user,而且你有 root 的權限。如果你用其他 OS,自行看看可否調校一下。


這些方法,我均用到 /dev/shm 。利用 /dev/shm,可以在記憶體中分出一些來做 file system,把本來在硬盤運行的資料移至記憶體中運行,從而提升速度。要建立 /dev/shm,可以修改 /etc/fstab,在該檔案內加入此行:


shm /dev/shm tmpfs defaults,nodev,nosuid,noatime 0 0

注意,你須有 root 的權限才可改動 /etc/fstab。這樣每次 boot 機,都會把最多一半的記憶體作為 /dev/shm,你亦可改變其大小,詳情請看文末的 Reference。


Chromium


先講 Chromium 的加速方法。我是把 Chromium 的 Profile data 和 Cache 放入 /dev/shm。先在 terminal 執行以下指令: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config/chromium/ /dev/shm/chromium/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cache/chromium/ /dev/shm/chromium-cache/


your_user_name 就是你的 login name,例如 peter, mary, deadfatboy...。第一行是把你硬盤內的 chromium profile 與 /dev/shm/chromium Synchronize,第二行則是把你硬盤內 chromium 的 cache data 與 /dev/shm/chromium-cache synchronize。

因為記憶體內的資料在每次關機後都會刪掉,即是 /dev/shm 的資料在每次關機後都會刪掉的,所以你須設定系統,在每次開機把有關資料 sync 去 /dev/shm,且在每次關機前把 /dev/shm 的資料 sync 回硬盤。
設定方法在不同的 Linux distribution 會有所不同。我在 Arch Linux,修改 /etc/rc.local 便可改動開機的設定,在該檔案加入以下兩行: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config/chromium/ /dev/shm/chromium/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cache/chromium/ /dev/shm/chromium-cache/


關機的改動,是在 /etc/rc.local.shutdown 加入以下兩行:


rsync -a --delete /dev/shm/chromium/ /home/your_user_name/.config/chromium/
rsync -a --delete /dev/shm/chromium-cache/ /home/your_user_name/.cache/chromium/


然後 reboot。因為你改動了 profile 和 cache directories,你要告訴 chromium 作出了有關改動。方法是執行時鍵入所須 option。在 terminal 執行以下指令便可:
chromium --memory-model=low --user-data-dir="/dev/shm/chromium" --disk-cache-dir="/dev/shm/chromium-cache" --disk-cache-size=50000000 %U
以上指令中,--memory-model=low 是一項有關 chromium 的 memory management 的設定,看網上資料說有助加速。--disk-cache-size=50000000 是把 cache size 設定為最大 50MB。Cache size 太大我覺得會拖慢,我無深究幾大才最好,只是覺得 50MB 也好似不錯。另外,Cache size 太大的話,你每次 boot 便會花太多時間去把硬盤的 Cache sync 去 /dev/shm,所以我建議不要 set 得太大。
每次 run chromium 都要打以上那行咁長的指令,很煩吧?你可以在 Desktop Environment 弄個 shortcut。不同的 DE 會有不同的方法,自己找有關的資料。這樣便一功告成。


Firefox


在 Firefox 有幾個方法,可以一併使用。


最簡單的是 disable pango。在 Linux,在 ~/.profile加入這行:export MOZ_DISABLE_PANGO=1。Windows, Mac 的設定,大家可上網 Google 一下,search "disable pango"。


當然,亦可像上文般玩下 /dev/shm。先執行以下指令: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mozilla/firefox/ /dev/shm/firefox/

/etc/rc.local 加入此行:

rsync -a /home/your_user_name/.mozilla/firefox/ /dev/shm/firefox/

/etc/rc.local.shutdown 加入此行:

rsync -a --delete /dev/shm/firefox/ /home/your_user_name/.mozilla/firefox/

在 Firefox,你無須像 Chromium 般搞 command line option,Firefox 有程式給你更改 profile。在 terminal 執行以下指令:

firefox -profilemanager

選 "create profile" >> "next" >> "choose folder",選擇 /dev/shm/firefox/xyz.defaultxyz.default應是其他名字,格式是 *.default 的 folder,自己看看你所用的是甚麼名字吧,我的叫 m393p6is.default

Reboot,大功告成。在 firefox,profile 同 cache 也在 /home/your_user_name/.mozilla/firefox,所以此方法把 profile 和 cache 也一併放入 /dev/shm


有關 Firefox 的方法,我估用在 Thunderbird 亦可,在硬盤內。在Linux,Thunderbird 的 profile 和 cache 是在 /home/your_user_name/.mozilla-thunderbird。透過類此方法便可提升 Thunderbird 的速度,不過我不建議咁做。


首先,在 boot 機時把資料 Sync 去 /dev/shm,會增加 boot 機的時間,資料越多,時間越長。因此,我沒有把這方法用在 Thunderbird。


另外,以上方法你會有流失資料的風險。無人敢肯定自己唔會死機,無論幾穩定的 OS,都會有 BUG,硬件亦會老化引致系統不穩。當有意外發生,你無法正常關機,資料不能 sync 回硬盤,你便會流失資料。在 Browser,只是一些 History, Cache,或者係新加的 bookmark, extension,失去了也無乜所謂。但在 Thunderbird,失去的有可能會是重要的 Email,小心小心。


Reference



有關 /dev/shm 的資料:

https://wiki.archlinux.org/index.php//dev/shm

有關 Chromium :

https://wiki.archlinux.org/index.php/Chromium#Profile_in_tmpfs

文章內只把 Chromium 放入 Memory,我的做法把 Cache 也放入 Memory。

有關 Firefox:

http://kb.mozillazine.org/Moving_your_profile_to_another_computer

Thursday, January 27, 2011

Browser

現時大家喜歡用哪個 Browser 來瀏灠網頁?還用 Microsoft 的 Internet Explorer 嗎?

最近讀了一些報導,原來某些調查發現在某些地區,Mozilla Firefox 的佔有率已超越了 MSIE。因為 Firefox 的強勁?其實也不是。主要是因為 MSIE 的不濟以及 Google Chrome 的強勁!Google Chrome 雖然在佔有率上不及 Firefox,但增長強勁,奪去了不少 IE 的市場,Firefox 沒有大退之下便超越了 IE。

記得十年前,MSIE 佔了九成以上的 Browser 市場。那時我都十分討厭用 IE,一來大食,二來 load 網頁慢,三來成日 hang ,四來經常自殺,五來討厭 MSIE 有業界標準 (W3C) 唔去跟而自創一格,六來綑綁銷售,七來我鋤扶弱,八……九……十……

種種原因之下,我用 Netscape Communicator 4, Netscape 6, 以及後來的 Firefox。不過那個年代,很多網頁設計也很受落 Microsoft 自設的一套標準,你用其他 Browser 很可能會唔同晒樣,甚至睇唔到,更可惡的是 ActiveX!!所以也要不時用下 IE。

時至今日,這個種況已改善了不少。記得我大學時用恆生 ebanking,一定要用IE。現在用 Firefox 也沒有問題,還暢順不少。不過用 Google Chromium 的話有時會有問題!隨著 Google Chrome 的掘起,從事網絡設計的人好應該注意一下。

近年 Javascript 的流行,更顯得 MSIE 的不濟。傳聞話 IE9 好勁咁?又睇下點。都唔多關我事了,我的電腦中現在沒有 windows。

Firefox 1.5, 2 都不錯,但到了 firefox 3 就顯得擁踵,當然我覺得仍好過 IE6, IE7。這時朋友介紹我用 Google Chrome,的確強勁。我用的是 Linux 版,叫 Chromium。功能不及 Firefox 3 多,例如不支援 RSS。但一般睇網頁真係幾快。本身對 RAM 的消耗也較 Firefox 3 少。

到了 Firefox 3.6,改善了不少!食 RAM 雖然同以往差唔多,但 render 網頁的速度明顯快了,但仍不及 Chromium。

不過 Chromium 用久了,發覺有個問題,就係會越用越慢!初初唔知點解,後來發現應該係 Cache 了太多資料去 harddisk,有成 1GB,我諗D時間係浪費在 Cache 中找資料吧!不過係 Chromium 到竟然沒有介面去調較 Cache size 的大小,要用 command line 去搞,對用家確實不便。

近期聽聞 Mozilla Firefox 4 很勁,於是裝了 Beta 版一試。正!加上網絡上一些 tweaking,例如 disable pango,在我家中的電腦看來快過 Chromium 8。不過食 RAM 依然同以往差不多。開個 firefox4 唔 load 網頁都食左約 90 MB,開 Chromium 只須 50 MB 左右。如果電腦少 RAM 的話還是用 Chromium 好,不過緊記要 set 好 Cache size,數十 MB 已經好足夠。

Firefox 4 雖然是 beta,但都頗為穩定了,使用以來未試過自己 kill。係有一些 minor 的 bugs ,例如有時按某按扭不知為何沒有反應。期待早日推出正式版。

近日我埋首寫網頁,發覺了 Chromium 一個問題。就是原來我在 local machine load 一個 javascript 的話,係唔 work 的。但在 Firefox 3, 4 是完全無問題。起初不知何故,條script 又唔係我寫,我對 javascript 又可說連半桶水都無,上網見其他人用到但點解我自己又用唔到?Search 了很久才發現原來是 chromium 的問題。

解決方法,有人話係自己部機開個 server,放在 server 上測試就無問題!真係吹脹……

不過總算搞清條 script 係 chromium 係無問題,可以繼續!

Sunday, January 23, 2011

1月21日

早晨,天色實在漂亮極了。

January 21, 2011

趕快架起相機,拍了一會。

Saturday, January 22, 2011

早前乘地鐵,被車廂內一位女乘客吸引著我的目光。她很索?不,一點也不索,而且是一個中年婦人。死肥仔一定是發女寒了,哈哈哈哈)))))))

其實,我是被她的衣著吸引著我的目光。無無聊聊在車廂內四圍望,目光掃在她身上幾次後,我注意了一點,就是她全身也是紫色的。所看到的數層衣服、帽子、絲巾、褲子、靴子,全都是紫色。還有指環、耳環,所釀著的晶石,也是紫色。眼鏡框,是帶有金屬感的淡紫色。她手上拿著一枝原子筆在白紙上書寫,那枝原子筆的筆桿也是紫色的。無錯,掛在她身上的每件東西也是紫色,但你不會覺得是一件紫色的物體好搶眼的坐在你面前,各種紫色的物品,濃淡不同,配合出來的感覺也頗自然。

她定必很喜愛紫色吧。當時我想,在她紫色的手袋內會否有一部紫色外殼的 iPHone?如果她購買相機,相信一定會買紫色的 Pentax Kx。

楊千嬅是一個喜歡紫色的藝人,但在報上所見,也未曾見過她如此紫色化到這個程度。

你們喜歡一個顏色,會達至這個程度嗎?

Monday, January 17, 2011

十指痛歸心

近幾年冬天,皮膚乾得超勁。是因為年紀越大,皮膚越差?身痕都算,爆擦到入真皮!手指頭也中招,真是要命。就像有枝針插在指頭似的,每寫一筆,果種刺痛真是難頂……不過,原來痛,也可以習慣-___-。

說來也覺奇怪,除了指頭外,最乾、爆得最勁的地方都係有衣服覆藝之處,有件衫包住應該無咁乾?點解咁奇怪……

買些 lotion 來用,用過後,發覺原來十幾蚊一枝,同幾十蚊一枝的,效果果然是差得遠。難怪女士們甘願花咁多錢去護膚品。好在死肥仔只想免卻皮開肉裂之苦,而不是要皮光肉滑,哈哈哈哈哈)))))))))))

Saturday, January 15, 2011

X 富商

X 富商一案終於完結。

不知為何,這單新聞上,我頗同情被告。又是因為仇富情緒?

為甚麼 X 富商的身份可以保密,而被告就要拋頭露面?因為人家有本事請好的律師?

我都知道過往很多案件,原告人的身份也可以保密,但我對這單案的反應好大。

1. 我覺得男人玩女人,果個肯定係衰佬。但我們的法律能夠對這些人做甚麼?個男人大筆了拋出一句:大家成年人,出得來玩,你情我願。當中大家有甚麼精神、肉體上的傷害,法律都可能會無能為力,除非要去到強姦等層面吧。想深一層,行行下街,招牌跌落下來令途人受傷,也有途徑去追討賠償,難道有關業主也可拋出一句:生存在這個社會,就是充滿著各種危險,意外大家都唔想……?

2. 有時行街聽見一些三姑六婆的討論,更覺被告可憐。早前撞著香港亞運代表選手獲得佳績,政府又搞申辦亞運,大家對香港運動界很有憧景。我曾多次在街上聽見人討論,說陳學殷影衰香港運動員。我唔鍾意「影衰」這一用語。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各人要走甚麼的路也是自已的自由,為何某一層次/群體的人,就一定要按一套公認的、理所當然的準則去做事?就算一個團體中偶有敗類,為何就會影衰?反之,一個大團隊中偶有一些突出的個體,整個團隊出來沾沾光,我覺得也是一種可恥的行為。

不過這就是香港主流的價值標準?名校中偶有學生幹出不當的行為,大家又覺得整間學校也蒙羞。但那個學生之所以咁做,又未必同該名校又關。有科學家拿了諾貝爾獎,以前在香港居住過,讀過書,工作過,政府又出來要功,就好像若沒有了香港這片土壤,就不會造就出他的偉大研究成果。出來要完功都算,但之後拍拍屁股走人,對科研的支持係依夠咁……低。知唔知個醜字係點寫?

3. 覺得香港搞運動都幾慘。運動員,在我眼中係專業人士。但退役後可以做甚麼?之前看過一篇訪問,受訪者是一位前港隊單車代表,退役後從事單車生意的工作,以及推廣香港的單車運動。他說,有些前港隊代表只能做下「跟車」。而陳學殷呢?做酒樓知客。職業無分貴賤,小學生作文時,你寫做運動員,我諗你的父母老師都無乜意見,可能仲會讚下你。但如果你寫做跟車,老師都未必會講乜,只從語文上評論下你篇文,但我相信很多父母看見該篇作文的話都會有很大反應。但可以點?其實外國,特別係運動發達的國家,運動員退役後又會如何?不過外國就算做跟車都可能比香港好,不像香港咁多有色眼鏡 (你看外國電影、電視劇,主角可能是快餐店小職員,香港?大部分都係所謂白領、專業人士、富豪、富二世,甚至古惑仔……但平凡的勞動階層的小職員不會是主角,因為這類人都無時間看電視???)。加上外國稅重、福利好,大家生各質素上的差距無香港咁大吧。

很多人現在都知 X 富商的身份吧?不知這個謠傳是真是假。但我有個疑問,如果某案件中原告人身份保密,但坊間傳聞原告人就是阿A。如果阿A不是原告人,但走出來澄稱自己不是原告,會抵觸法律嗎?因為如果繼續猜下去,阿B、阿C、阿D……也不是,同樣走出來澄稱,那麼最終便會找出原告人是誰,身份便不能保密了。但如果阿A真是原告人,他又可以走出來「講大話」說自己不是原告嗎?但他確是原告啊!這樣「講大話」犯法嗎?法庭上作供都要宣誓,假證供是刑事罪,但法庭外就講乜都得??

Sunday, January 02, 2011

暈噩的週末

暈暈噩噩,又過完一個周末。

除夕晚,與一大班朋友打邊爐。實在抵食,不是任食,八個人,這次每人 $86,任食都無咁便宜,材料也不錯,店員粗粗地,不過好 Nice,service 幾好,好過不少大集團。那就是葵芳千式火鍋,新張期間,免收加一。短短兩星期內大家幫襯了兩次,上次去可能剛開業未有口碑,好多位,這次去,坐無虛席,好在有訂位!

我覺得無論食物和店員都好過稻香。之前同朋友去過荃灣稻香,發覺食物差了不少,都好過任食果D,但同以前比實在差得遠。那些餃細粒了很多!那次去稻香叫醉雞鍋,上次去千式也叫醉雞鍋,但千式足料得多!哈哈哈,一碟醉雞有四粒雞子?那隻是甚麼雞??今次叫豬骨鍋也很正很多料。

打邊爐期間,飲了兩罐啤酒。之後大家上 Wesley 家中玩耍,我又飲了三杯紅酒。不知是飲酒太多還是太夜(近來我都很早睡,很早起),未夠十二點已覺眼睏,倒數完吹下水,趁我還有精神,趕快離開,沒有車,我要行返屋企。

吹水期間爆左很多野,哈哈哈,原來我走左之後爆得還多,錯過了~~~

差唔多三點先訓,十點幾起身,好耐都未試過咁遲起床。不過醒了仍像魂不附體,好似通完頂咁。因為太夜訓?因為飲酒太多?或者是雙管齊下的作用啦。

咁多年來,我都未試過飲醉酒。或者可能係我醉酒的反應與別人不同。我未試過飲到胡言亂語,也未試過飲到四圍嘔,也不會面紅。不過係飲得太多,第二朝會唔願起身。而昨日我成日都魂不附體,下次還是飲少D啦,人年紀漸大,應要更注重健康。

到了星期日,恢復正常。一早起身,睇左兩份報紙,睇左一陣電視,根住睇書睇 document,睇呀睇,越睇越覺陰陰寒寒。天色很差,厚厚的雲,實在比昨天凍了不少。很想去訓,好啦,上床午睡一會。睡了一個多小時,其實不能完全入睡,因為真係覺得好凍,點解咁凍,仲凍過昨晚。一路睡,雙腳都是冰冷的,處於半睡半醒的狀態。聽到電視在播電影胭脂扣。上一次看,都不知是多少年前,內容真係唔記得,但有個很深刻的印象,就是覺得那是一部很好睇,但不合理的電影。不是指當中的鬼魂,而係對如花的處理,太過偏幫如花了,把她講成一個弱者般?真的嗎?某程度上,十二少其實是比如花「帶壞」,她應該是個頗厲害的女人!梅艷芳演得好,係個角色的設定我覺得不合理。少有電影我覺得好睇,但又咁多野想插佢。這種互相矛盾的感覺,實在奇妙。

離開家中,到了葵芳,和我家相比簡直是兩個世界,好熱呀……出到銅鑼灣更加熱。

晚上約了朋友在 Outback 食飯。看看餐牌,價錢和幾年前相比好們人差不多。食材加價,各食肆都加價,這實在難得。

不過都很得出他在其他地方縮皮。例如我們訂了枱,都只可用餐90分鐘……我地未夠鐘但食完野,都趕快要我地埋單。90分鐘好似短左D,其他地方就算限時都有兩小時吧。還有,朋友說餐湯好細碗。無限 refill 的可樂、ice tea 也細杯了。雖然可 refill,但細杯一些,都應該可以慳一點。扒,好在餐牌標明重量,不能像大家樂等把塊扒縮水。點員我都覺得少了,以前店員會自報名字,有事叫佢,每位店員只服務數枱,現在店員四圍走,很忙碌(同是一腳踢,但都仍比那間不知所謂的青衣城扒王之王好得多了)!還有,我覺得少了外藉店員,或許因為近年自由行的入侵吧?上一次去Outback,都好多年前了,可能有三年以上?

席間大家討論了一會飲食文化。我想大家也認同中國的飲食文化,以及烹調方法變化萬千。但究竟點解會咁呢?教授果然係教授,這些見解聽罷後深表贊同!一,有極盡奢華的皇帝,所以有各式各樣的名貴菜式。二,要捱餓。鬼佬唔食內臟,可能因為簡單的烹調法不能煮出美味的內臟。中國人要捱餓,乜野擺得落口都唔好浪費,於是創出多種方法來好好處理。

新一年的第一個週末就此度過。

你地有乜大計?

我的大計?係秘密,哈哈哈哈哈哈))))))))))

Saturday, January 01, 2011

The Mother Tongue

近日看了 The Mother Tongue 的中譯本,名為《布萊森之英語簡史》,作者是 Bill Bryson (布萊森)。

死肥仔竟然會去看語文書?哈哈哈……在書局無聊翻了幾翻,已被深深地吸引,於是便購下來。

這並不是一本語文書,就如中譯本的書名,這是一本有關語文歷史,尤其是英語歷史的書籍。

由幼稚園學ABC計起,我學了英語廿幾年,我都覺得自己學得很差,可能自己沒有甚麼語感,另外字尾的變化也弄得我一頭霧水。我覺得英語實在有太多例外情況,無論拼字、讀音和文法,都有數之不清的例外,實在令人很氣餒。無論怎樣看,英文的拼法都應該和讀音有關,但相似拼法的生字,讀音截然不同,這種情況常會遇見。

這本書,不能令我的語文能力更上一層,但它搞清了我很多對英語的懸疑。是人的問題吧?自由、包容的民族,產生出這種語言。看似沒有權威的規範?規範就在日常大家的習慣之中,亦會隨著時代、潮流而改變,生生不息。你知道嗎,當 you 所指的是單數名詞,在幾百年前你可配以單數動詞,例如 You is a man,這在幾百年前的英語文法上完全正確。為何變成今天的 You are?也是人的問題。讀畢這本書,令我了解到不少英語的發展,確是有趣。

書中末部,作者提及很多學者都認為英式英語和美式英語,最終會發展成兩種獨立的語言。此書於1990年出版,如果事隔廿年後的今天出個新版,不知作者有何新的看法?我覺得這廿年來,有三個原因,會令英式、美式英語(甚至其他港式、乜式物式的英語),走向一致。一,荷里活電影。二,軟件工業。三,互聯網。

荷里活電影,把很多很多美式英語輸出全球,這是不爭的事實。
美國擁有頂尖的科技公司。雖然很多軟件都有進行本地化,但要閱讀最新資訊,最豐富的文檔,還是以美式英語當道。
加上互聯網,美式英語的輸出,實在無可抵擋。

資訊的流通,令世界變平了,英語世界也如是吧?

還有,英語發展多年,規範不一的情況會在這個時代出現嗎?這裏,我覺得是人和機器的角力。要發展出一個系統,讓人類可用人類語言和機器構通。如果要選英語作為這種語言,你認為在程式中加入很多很多conditional statements 來處理很多例外情況較容易?還是把英語作出規範來得容易?我覺得是後者。不過作出規範後,我估略懂英語的人進行些少學習後都讀得懂規範英語,但是,這一定不會是漂亮的語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