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June 12, 2008

Justice

有沒有試過,遇上極度討厭的人,討厭到你想他從這個世界從此消失,真的想去把他幹掉?
有沒有試過,遇上極度喜愛的物品,可惜自己沒有能力購買,真的想順手牽羊據為己有?

諸如此類很多很多邪惡的念頭,不少人也有想過吧?但最終會付諸行動的實屬少數。這是因為我們的內心受到法律和良知的制肘。

如果這個世界沒有法律,會令四周的罪惡激增嗎?

可能這個如果根本不存在。就是我們的文明發展到某個階段,某些誘惑實在大到不能受到良知所約束,而大部分人都認為為了社會可以持續發展和進步,所以才會發展出法律吧?

地球上的其他生物,我們不曾察覺有甚麼法律所存在。優勝劣敗,弱肉強食,適者生存,彷彿主宰了一切生物間的行為,但它們依然得以繁衍。而我們,看似比其他生物高一等,就是因為高一等,所以要自我製造一些規則來約束自己?誘惑太大,真的大到埋沒良知?

但這個法律,看來只是比懂得這遊戲、又有 Power 的玩家操控。不單是社會,就算縮窄些,學校、醫院、其他公營、私營機構其實也如是。

可以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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