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February 09, 2012

支持工聯會

工聯會話,不會支持不支持標準工時立法的特首候選人,哈哈哈,說得好,標準工時確是應該。

工作數年,實在不明白,為何在這社會超時工作普遍也沒有補償?在我認識的朋友當中,超時工作有補錢實在甚少,有補鐘的已算不錯,更多朋友是甚麼補償也沒有。

假設各位大老闆去麵店食碗雲吞麵,二十元一碗內有四粒雲吞,相信不會有仁兄可以厚顏無恥到嫌四粒雲吞太少而要求麵店給五粒雲吞卻仍然只付二十元!但這個邏輯,當各位老闆用在自己的員工身上卻不成立,不少老闆會認為工作做不完當然要加班,理所當然的事情,為何要補償給員工?

如果認為伙記工作效率未達標,炒魷也無可厚非。如果不是,即是工作太多,理應增聘人手或給員工一些補償,為何要佔盡員工便宜?

有些人覺得如果補了水,即是鼓勵員工頹做HEA時間賺取補水!簡直胡說八道,特別是有家室的人士,寧願回家共叙天倫也不想賺取你的補水,這些時光,多多錢也不能補償。

有時事出突然,間中加班,相信大家也會體量。但在香港,眼見一些行業加班成為例行公事,結果大家HEA下HEA下,反正也要加班,為何要拚盡老命?這樣工作大大影響效率和士氣。

自由市場,做員工的不滿當然可以轉工,但四圍也如此無良的話,可以有甚麼選擇?

這是香港打工仔的悲哀,我們的剩餘價值原來連一粒雲吞也不如。可能係咁,我們這個民智未開的社會,一件事物的價值就是物質的價值,勞動力、時間、知識產權等等不能拿上手的抽象概念,通通也沒甚麼價值。

標準工時,並不只是乞求丁點金錢補償,而是維護打工仔的些微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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