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November 05, 2006

Death Note: The Last Name

星期六看了這電影。

由於太早便出到去,係奧運站附近四圍行下亂拍。
01
天色不錯呀,藍藍的天空。其實個天不是這般藍,是我 tune 得更藍。不過望過對面海的話仍然是白朦朦的,能見度得底……



02
這個匯豐銀行大廈雖然不高,但應該得大。佔地很闊呢,每天都有很多人來這裏上班吧。幾年前去過奧海城 1 期 (戲院是在 2 期),非常冷清。昨日所見熱鬧了不少,有很多食肆呢。匯豐上班的人每天下午便在那兒午飯吧? 2 期那邊還有 food court 和其他食肆,養得起咁多食肆,這裏真係真係有很多人上班吧。匯豐下面的花園仔,感覺幾寧靜舒服呢。飯後在那裏曬下太陽,一定會很開心吧,能躺在那草地上就更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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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所料,內容和漫畫出入很大。奉勸各位,對漫畫怨念太深的,還是不看為妙。以下我將會披露內容,唔鍾意就飛過這部分吧。

個人覺得改得都算不錯,及格啦。始終漫畫咁多期去舖舖排,兩集合共四個多小時是沒可能把漫畫完全變成電影,就算只拍前部也不夠。導演都算醒目,以快打慢,讓人喘不過氣,大部分人一時三刻都不會看出破綻的。

承上集,阿月加入了調查組織接近 L,海砂遇襲,得另一死神相救,因而獲得死亡筆記及尼姆的幫助……

海砂很快便以「第二奇拿」的身份發出錄影帶,相約阿月見面。
這裏和漫畫不同的是,漫畫中當初並沒有表明是「第二奇拿」,讓讀者看到 L 的分析力觀察出是另一奇拿所為。還有刪去大篇篇幅去講海砂怎樣確認阿月是奇拿 (即是阿月這真奇拿扮奇拿發出錄影呼籲、公園見面等情節),只是很簡單的要求奇拿去電視台確認相方的死神。產生了另一個問題,阿月以「看爸爸和妹妹」為由去電視台,不怕被 L 懷疑嗎?顯出阿月不夠冷靜。不過係漫畫就可能有內心的交代,電影則不行吧……還有一個小改動,是電視台前死掉的探員變為模木。都係 gei,不拍第二部及刪去四葉殺人事件,模木這角色真係毫不重要。

之後也差不多,月和海砂係月的家中講數,兩人相擁、經典對白:「你的『眼睛』會成為我最利害的武器。」……大學海砂巧遇 L,然後很快海砂被拘捕、海砂被囚禁、放棄筆記持有權、尼姆找阿月幫忙、阿月自願被囚禁監視……

有一點不同,在樹林上尼姆、流克、阿月三人的會面中,沒有了交換筆記的部分,只是阿月叫雷姆加上一條假規則。我覺得這裏是其中一個敗筆。電影中雷姆帶著海砂的筆記,給了高田,然後高田便用筆記去做栽決及幫自己上位,像漫畫中四葉的火口。電影中的高田和漫畫中是完全不同,純粹同名,用個靚女角比起漫畫的麻甩火口較吸引吧。電影的高田就是漫畫的火口和魅上混合體吧。

漫畫的是流克和妮姆交換了筆記,妮姆帶著本來是月的筆記給火口,月用的筆記本來是海砂的那本。這樣做的其中一個原因是只有流克給阿月那本才有用英文寫上規則!還有為往後的劇情舖路。電影版作此改動,是因為要解釋這一連串舉動要 up 很多野吧,拍成電影會很悶的。還有,電影只是加了「使用過筆記後 13 日內沒再用便會死亡」這一規則,但沒有加上「破壞筆記的人會死亡」這一條 (還是我看漏眼)。使之後的發展變得無漫畫咁聰明,又係果句,電影不夠時間拍得咁仔細吧……

夜神總一朗扮晒野要處決月和海砂的部分有刪去了,若有這幕,很考演技呢!

之後查出高田是奇拿,當然沒有漫畫中四葉殺人事件咁精彩,沒有要海砂做卧底深入虎穴之類。

高田的下場和漫畫的火口一樣。但尤於沒有交換筆記持有權一幕,只是可簡單地話殺左持有人,手持筆記的便拿到持有權,阿月亦因此拿回持有權和恢復記憶。



往後發展,和漫畫第一部差不多,但顯出電影版阿月不夠謹慎,導致他最後的失敗。

阿月終於迫使雷姆出手殺掉 L。之後就是新結局……

L 其實沒有死,因為他派人把海砂的筆記換掉了!這在漫畫版不可能出現,因為漫畫中阿月叮囑海砂要把筆記好好收藏,只撕下幾頁出來用!

L 在筆記寫下自己 23 日後死亡,由於是他先寫,所以雷姆所寫的不會生效。L 看見阿渡倒下,不知為何可以好聰明的扮死,瞞騙阿月。最後阿月疏於防範,和漫畫下部的結局差不多,不過揭破阿月的由 M 變 L。

L 最後亦死掉了……

我覺得電影的第一集較好看,加入香織一角和加重南空直美的戲份,比起第二集的做法高明。當然第二部也不是差,都及格。

若果沒有看過漫畫的,給這套電影的評分應會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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