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債事件,令我更討厭這個社會。
一直以來,傳媒、政府的口吻,都話會調查銷售手法是否「不當」,有否「誤導」。實在太客氣了,不是「欺詐」嗎?
人越大,就越覺這個社會就是越偏幫社會上有權有勢的人士、組織……
網上造謠令銀行擠提,警方火速處理,高調拉人。
好啦,銀行身有屎,欺詐?從不提及,只是「不當」。拉人?一個都未拉過。
警方就是為銀行利益辦案?損害銀行利益,拉人!拉人會有損銀行利益?不拉人!
一直以來,我都覺得是一宗欺詐事件。
無錯,我相有不少人是名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但大家看報導,不少人是以為做定期存款呀!有對母子,母的八十多歲目不識丁,只懂得寫自己的名字,子是五十多歲的精神病漢。被銀行評為可承受中高風險,不知甚麼是迷你債券但都買了。
對這些事件,身邊很多朋友、同事、甚至父母,都抱著人家抵死的心態。說甚麼當年的雷曼,比你知道同雷曼有關就更加仆倒去買。銀行合約實會保障自己,說明甚麼投資泄及風險,證券價格可升可跌云云……自己唔睇清楚就係自己戇居。
其實我沒有買 (應該無吧?會比銀行昆左自己唔知嗎?),但實在很火滾。
難道銀行半點責任也沒有嗎?半點良心也沒有嗎?「誤導」人買了不是心目中的產品,這個算不算欺詐?
重點不是雷曼唔雷曼,而是隱瞞當中的風險。有報導說連銀行都不知道風險有幾大,真的嗎?最前線向你推銷的未必會知,但內部實有人知。難道無責任向前線職員提供指引嗎?
係呀,自己無睇清楚,但有找「專業人士」幫忙呀!
現今社會資訊膨拜,無人夠膽講句自己乜都識,唯有相信人家的操守和專業知識。
就係自己唔識法律才要找律師……
大公司帳目複雜所以要找會計師……
自己唔識醫病,醫死自己就抵死。但找個醫生,醫生話普通傷風食兩次藥就會好,但過兩日暴弊了,難道該醫生可以說自己毫無責任嗎?
這個產品結構複雜,不是常人可以理解。匯豐作為信托人,但分析過後都沒有向一般客戶推銷這產品。有些銀行則落力推銷,無他,錢作怪。
對於普羅大眾,迷債利息不高,四五厘,只比定期好些少,所以按「高回報高風險」,都會覺得風險不大吧?但早前看報導,原來那些看似五厘息的迷債,實際是有十厘息的,是銷售商(即銀行吧)食了!難怪銀行落力推銷啦。比起客仔買賣股票所收的手續費,這個肥仔得多。
實在唔明,點解財金官員也從未說過一句追究「欺詐」的話呢?
回購,是一個合理的做法。當然銀行不可能蝕比你,只是讓客戶盡快拿回所剩的金額吧。有銀行話如果查明「誤導」,會全數賠給苦主。但之後的責任呢?欺詐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的!無人提過。讓我覺得賠錢比你算啦,你同我收聲。
有報紙的專欄仲話,苦主如果接受賠償,無錯可以繼續追究。但如果繼續追究,銀行又肯唔肯咁信攤賠比你,又係另一個問題……
有無搞錯呀?係唔係有錢大晒?殺左人可唔可以賠錢了事??這個究竟係乜野社會?
點解各方都像對欺詐的問題避而不談?其實背後係唔係有一大pat臭屎??
或者泄及太多野吧,否則拿兩個前線teller出來祭旗就搞掂啦。推晒落去,炒埋。
好似以前一傳媒咁。
不過要負刑事,無人會攬上身吧,到時爆大鑊,話唔定收唔到科。
民建聯提出要政府「包底」,簡直不知所謂。那樣的話我都去炒股票,炒窩輪,炒孖展了,反正輸了錢可以找政府包底。政府包底,係咪以後投資者獲利政府可以分一大筆入庫房先?係的話我都舉腳支持包底。
最奇怪係,垃圾會投票是否設立調查委員會處理這事件,民建聯做甚麼呢?棄權、反對、缺值。當初帶頭幫苦主,是民主黨甘乃威。但同門也有些兄弟缺席,不是這是缺席人士,極有可能可以通過設立調查委員會了。
苦主,很多都很可憐,但也有不少混水摸魚。
我覺得點都要追究欺詐,然後從民事索償或者有人要負刑事責任。祈福黨寶藥黨都係咁查,網上IP咁難查又查倒。唔去查定查唔到呀?查到身有屎,咁大家銀行驚無得賠嗎?
或許大家真係驚,驚銀行的條文一早保障晒自己,一個仙都拿唔到。錢比良知更重要吧,死肥仔只是事不關己在說風良話。
活在這個社會,專業不可靠,政府不可靠。究竟我們還可以相信甚麼?相信口袋裏的十元八塊???
1 comment:
勁...可以寫出一篇那麼長的感想!
Post a Comment